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结算实行确定起付标准、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根据全年费用累计情况分段按比例结付办法。参保人员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。
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上述比例结付后,满足大病保险保障及医疗实时救助基金保障的费用按相应规定结付(参考大病保险保障及实时医疗救助保障具体结付办法)天博,剩余部分个人承担。
职工医保个人承担的部分(包括个人自付部分和个人自费部分)可通过本人个人账户和绑定的家庭共济账户支付。
居民医保个人承担的部分(包括个人自付部分和个人自费部分)可通过绑定的家庭共济账户支付天博下载。(苏报融媒记者 陆珏 苏州市医保局供图)